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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线绵阳市城区过境段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发布于2018-10-24

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国道108线绵阳市城区过境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进行“国道108线绵阳市城区过境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参见《国道108线绵阳市城区过境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一、项目概况

国道108线绵阳市城区过境段工程路线起于游仙区关帝村现状国道108线,止于九岭岗(绵阳界),路线实际全长62.138km,新建路段总长23.831km,利用路段总长38.307 km。沿线主要城镇为:游仙区魏城镇、仙海区、小枧镇、磨家镇。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道路路基宽25.5m,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包含桥梁、养护站、绿化、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标志标线、道路无障碍设施、交通信号灯)等配套工程。

投资规模:14.77亿元

二、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

      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三、污染治理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56号文)的要求, 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同时还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文)的要求,切实治理施工期大气污染。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

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动车尾气和道路扬尘,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环评提出的相应防治措施有:

 1、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

   2、降低路面尘粒;

 3、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4、大力推荐使用清洁燃料;

 5、利用植被净化空气;

 6、加强道路卫生清扫;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最大限度地缓减汽车尾气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进行施工时,应作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工场的设置、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处理等,以免地表水水质受到污染。

1、管理措施

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程序,高效组织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油料等不能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通过科学合理、高效严格的施工管理,有助于建设施工期对水体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2、对施工临时设施区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的冲刷雨水,集中收集,并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含有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远离水体堆放,并设雨篷遮挡,防止有害物质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施工机械和设备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且维修保养工作安排在绵阳市离施工场地附近的各个维修点进行,现场不自行设置维修点,不产生含油废水。

4、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主要采取租用当地居民房屋的形式,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可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对于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进入地表水体。

       从技术角度分析,针对路面径流,主要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来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产生,众多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可行的处理办法。从经济角度分析,上述废水处理措施占地少、投资省、见效快,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将可能产生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居民集中区;

(2)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3)根据《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的施工机械(例如打桩机)禁止夜间(22:00-6:00)在居民点附近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事先与居民沟通;

(4)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调整施工机械的位置,尽可能使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远离附近有敏感目标的施工场界;

(5)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招投标时,将减低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施工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配戴耳塞、头盔等;

(6)施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还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施工工作。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交通噪声主要对评价范围内各环境敏感点夜间休息和昼间活动产生影响。根据各点特点和受影响程度,按照“以人为本,以新带老”的原则,同时尽量考虑到现有居民既有生活习惯,本次环评主要采取增加绿化带,增加隔声窗等工程措施及加强管理措施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施工时应尽量收集保存建设中永久占地、临时用地所占用耕地的表层熟土,施工结束后及时覆盖熟土,进行复耕或绿化。

在公路两侧绿化物种选择时,除考虑选择速生树种外,还应考虑从相同地区移植灌木,既保证成活率,与自然融为一体,又避免植物入侵,再现自然本色。提高走廊带内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增加抗病虫害能力,并增强廊道自身的稳定性。另外树种种苗的选择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引入病虫害。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施工区的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对于这部分固体废弃物应设置临时的固废收集点,集中收集并及时送往附近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同时,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不得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对垃圾堆放点应加强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四处散落,同时应定期喷洒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滋生。施工人员由于租用当地农民房屋,主要依托已有的处理设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路基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其中废弃土石方运至项目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堆放,其余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主要依托于附近的民居既有的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同时对堆放点定期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由于拟建项目沿线所经大部分为农村,食物残渣等固体废弃物可堆放、腐熟为农家肥使用。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过往车辆乘坐人员及行人产生的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为防止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应加强教育和管理,禁止车辆乘坐人员随意丢弃垃圾,并在路边适量设置垃圾桶,方便路人丢弃垃圾,并将集中收集的垃圾及时送交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运载危险品、油类产品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的危险品泄漏,分析表明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间发生以上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将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实施可行。

 四、环评要求与建议

1、项目投入运营后,交通部门应把道路管理放在首位,及时做好路面及路基的养护;定期对护坡工程、桥梁护栏、桥面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及时清理涵洞、排水设施,防止淤积,保证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危险事故发生。

2、项目建成后,交通部门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该项目的积极作用。在敏感点区域,建议增加交管人次和延长监督检查时间,最大限度保障敏感区域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3、建议在施工招标阶段就明确各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4、实际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环境法规宣传,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建设项目施工中的自觉行为和实现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

5、为使该项目规划设计合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建议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并协同相关单位进行研讨、协调,以便加快下阶段研究工作的进展。

6、建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进行相关配套交通设施的建设,以及搞好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出行。

      五、结论

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方案等已征求项目相关部门意见,经分析,无论从工程角度还是从环境角度出发,工可推荐的设计方案均是合理和可行的;经广泛征询道路沿线各界人士意见,绝大多数民众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严格实施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查阅的方式告知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或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本工程环评报告公示本,同时建设单位将根据公众的意见对公示的内容中涉及的方面进行补充说明。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绵阳交发恒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548415596            联系人:杨工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18681633789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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