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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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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发布于2019-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建设工程(网络安全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经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谈判招标。
2、项目现状
2.1 工程概况: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分中心 1 个。
目前本路段高速联网收费信息安全防护手段单一,无法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的等级保护水平,不满足《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对于网络安全的要求及基本路段现状。按照《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并网接入网络安全基本技术要求》 的规定,参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8)的各项标准,本次工程将结合业务特点,制定合理的信息安全策略,设计安全体系架构,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2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为网络安全部分。
2.3计划工期:预计工期(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为 15日历天,试运行期 6 个月,质保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 2018 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均大于等于零。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提供 1 个及以上的国内高速公路类似项目业绩。
3.4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3.5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或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9 :00- 12:00,下午13:00-17:00在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四川勤德咨询公司报名。报名费:人民币300.00元/份,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4.1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4.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出示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4.1.2、单位介绍信原件;
4.1.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1.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谈判时间为2019年 11月8日14:30 时~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月 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开标室,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 万元。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交纳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2308002719100015547
开户行:工行绵阳世纪城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交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从基本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提交保函的,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的有效期,且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
8、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多轮谈判报价,以符合资质要求,在技术、质量和售后服务满足绵阳绕城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建设工程网络安全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2 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7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国家九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 年第 24 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2017〕29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九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发〔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及时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23号
联系人:马先生 0816-2695115 19909099383 (项目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幢9楼
联系人:卢 蓉 0816-2246156 (项目咨询)
金 蕾 15351236823 (项目咨询)
刘 秋 0816-2509666 (报名、标书购买)
卢泓希 0816-2241308(收、退保证金,中标通知书领取)
2019 年 11 月